核查處置階段性公示(8月) | |||||
序號 | 報告編號 | 不合格企業(yè)名稱 | 不合格產(chǎn)品名稱 | 不合格項目 | 核查處置情況 |
1 | NO:A2021-J36213 | 岳陽市金可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山茶油” | “山茶油”過氧化值實測值為0.34g/kg,標準指標為≤0.25g/kg | 經(jīng)檢查這批次山茶油共生產(chǎn)了20瓶,除抽檢的2瓶。剩余的18瓶已全部召回,銷售價200元/瓶,貨值金額4000元,獲利40元。當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決定:1.沒收“山茶油”18瓶;2、沒收違法所得40元;3、罰款9960元,合計罰沒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