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縣公委發(fā)〔2019〕21號
關于李俊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經(jīng)局黨委研究同意:
李 俊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
楊智勇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經(jīng)偵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張建良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張曉波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李小五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禁毒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方應生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城南中心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潘 濤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情報信息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指揮中心副主任職務;
余立新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反恐怖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刑偵大隊刑事科學技術室副主任職務;
孫志強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長,免去其鹿角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方 維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鐵山派出所副所長,免去其指揮中心副主任職務;
羅 文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城南中心派出所副所長,免去其城北中心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潘志新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城北中心派出所副所長,免去其新開中心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廖 軍同志 任岳陽縣公安局黃沙街中心派出所副所長,免去其麻塘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
陳 敏同志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職務(另有任用);
姜海湖同志岳陽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付石交同志岳陽縣公安局公田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特此通知。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