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縣食藥工質監(jiān)〔2018〕16號
關于印發(fā)《岳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局屬各機構:
《岳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經黨組討論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件:1、《岳陽縣“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有關規(guī)定》
岳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岳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
“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引導干部職工抵制人情風盛行、“婚喪喜慶”大操大辦的陳規(guī)陋習,養(yǎng)成勤儉節(jié)約、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縣局決定在全局范圍內開展“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行動,現(xiàn)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省、市、縣紀委全會部署,圍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示范引領作用,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以優(yōu)良的黨風帶動政風、社風、民風、家風持續(xù)改善,著力實現(xiàn)城鄉(xiāng)風氣的根本好轉,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痹狸柨h營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
二、工作目標
鞏固2017年專項整治成果,針對當前城鄉(xiāng)人情歪風盛行,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陳規(guī)陋習,切實減輕全局干部職工的“人情負擔”“婚喪負擔”實現(xiàn)全局“剎、治、樹”專項整治全覆蓋。到2018年底,廣大干部職工對該專項整治工作滿意度達90%以上,新的人情往來習俗和婚喪喜慶事宜辦理模式在全局范圍全面形成。
三、主要內容
在全局干部職工操辦婚喪喜慶及其他慶賀事項中堅持“三反對、三倡導”:
(一)反對大操大辦,倡導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其他事項不辦。
倡導婚事新辦。反對高價彩禮等奢侈攀比之風,提倡以集體婚禮、旅游結婚等方式新辦婚事;反對大操大辦宴席、上高檔菜肴、講排場、比闊氣等鋪張浪費之風,提倡限制桌數(shù)、限制菜品等方式簡辦婚事;反對鬧婚宴、鬧洞房等荒唐低俗行為,提倡以文明健康方式舉辦婚事。倡導喪事簡辦,反對求神拜佛、做道場等封建迷信之風,提倡科學文明治喪;反對喪葬中索要錢物加重負擔的行為,提倡節(jié)儉互助治喪;反對薄養(yǎng)厚葬行為,提倡簡化儀式、縮短時間,控制花圈數(shù)量等簡辦喪事。倡導其他事項不辦,反對在操辦喜慶事宜中互相攀比、大操大辦和借機斂財,提倡婚、喪事宜之外的喬遷新居、商鋪開業(yè)和孩子滿月、滿周歲、12歲、上大學、參軍以及各類壽辰等其他事項不辦酒席或在近親屬中、極小范圍內儉辦;反對大肆揮霍、鋪張浪費行為,提倡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科學合理的消費觀念。
(二)反對濫建亂葬,倡導集中安葬。
推進農村喪葬改革,反對封建迷信活動,提倡移風易俗;反對亂埋亂葬,提倡火葬或集中土葬等生態(tài)殯葬方式;反對建設豪華墓地,提倡建設公益墓地;反對無規(guī)劃亂葬,提倡合理利用國土資源。
(三)反對濫放煙花爆竹、濫用塑料制品,倡導文明環(huán)保理念。
反對婚喪喜慶時燃放鞭炮禮花,用電子炮替代,提倡安全、文明、潔凈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反對祭祖燒紙放炮等野外用火行為,提倡采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網(wǎng)上祭奠等方式緬懷逝者。
四、工作步驟
(一)再發(fā)動再造勢(4-5月份)。
1.調整領導機構。成立岳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曉軍任組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姚望華、許燦武、彭勇任副組長,局機關黨委、人事股、辦公室、食品綜合協(xié)調股、餐飲股及鄉(xiāng)鎮(zhèn)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機關黨委,負責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
2.完善工作方案。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對2017年開展的“剎、治、樹”專項整治所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全面總結和回頭看,調整和充實專治機構,進一步完善2018年工作方案,鞏固成果,繼續(xù)深化,持續(xù)推進。
3.再造宣傳聲勢。各股、室、隊、所及鄉(xiāng)鎮(zhèn)所要充分運用媒體、網(wǎng)絡等多種形式對整治工作的任務、步驟再宣傳發(fā)動,讓全局干部職工知曉“剎、治、樹”專項整治在持續(xù)強力推進。局屬各機構要組織干部職工簽訂“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承諾書,并在黨務政務公開欄張貼公示。
(二)強力推進專項整治(6-10月份)。
1、暢通舉報渠道,局機關黨委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主動受理群眾舉報(舉報電話:7667721)。
2、定期報送信息,每周定期向縣“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工作信息,主要情況即時報送。
3、加強制度建設,要規(guī)范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報告程序,建立紅白喜事登記臺賬,引導黨員干部主動接受群眾監(jiān)督。
4、認真履行專項整治成員單位職能,創(chuàng)新舉措,強力推行《岳陽縣餐飲業(yè)承辦宴席報告和實名登記暫行辦法》。
(三)總結提高階段(11-12月份)。
1、開展民意調查。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向局屬各機構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電話調查等形式,對整治活動進行滿意度測評,廣泛征求干部職工對活動的成效評價和意見建議,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建立問題清單。
2、建立長效機制。對群眾意見和專項整治中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落實,進一步完善規(guī)章制度,形成長效機制,推動整治活動從集中開展轉化為常態(tài)長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tǒng)籌實施!皠x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tǒng)工程?h局將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落實責任,齊抓共管!皠x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tǒng)工程。結合自身職責,服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調度,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加強督促檢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依托各類宣傳陣地,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推介專項整治行動的經驗做法。強化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對專項整治行動的先進經驗、特色做法進行集中宣傳報道,對婚喪等事宜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的反面典型進行曝光,形成全社會廣泛關注、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輿論氛圍。
(四)領導帶頭,黨員示范。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執(zhí)行《關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guī)定》(湘紀發(fā)〔2013〕17號)規(guī)定。凡有反映本單位工作人員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五)強化監(jiān)督,嚴格考核。將推動“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樹文明新風”專項整治行動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基層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等考核范圍,根據(jù)工作階段和重點任務,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嚴格落實工作考核制度。
附件1
岳陽縣“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
樹文明新風”有關規(guī)定
為引導全縣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帶頭整治婚喪陋習、倡導文明新風,根據(jù)中共湖南省紀委《關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guī)定》(湘紀發(fā)〔2013〕17號)精神,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倡導婚事新辦,嚴禁大操大辦
倡導不辦婚宴的集體婚禮、旅游結婚;倡導不收禮金、簡樸慶賀的高雅婚宴;倡導農村建立集中辦婚禮場所;倡導舉辦綠色環(huán)保至上的婚事。
嚴格控制婚宴標準。單方舉辦婚宴不得超過20桌,男女雙方合辦不得超過30桌,婚宴標準(含菜品、煙酒、糖果、禮品、飲料等)不超過500元/桌。
3. 嚴禁收送高額禮金。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下同)以外非國家公職人員收送禮金(禮品價值)不得超過100元,親戚以外人員是國家公職人員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送禮金和禮品。嚴禁婚事雙方收送高額聘禮聘金。嚴禁以敬茶等名義討要喜錢。
4. 嚴禁占道搭棚設拱。縣城規(guī)劃區(qū)不準搭棚,不準架設充氣拱門;農村搭棚設拱不得影響交通安全,充氣拱門不得超過1個。
嚴禁婚車擾民堵道。接親送親車輛不得超過6輛。
嚴禁惡鬧婚宴、洞房等低俗行為。不得以化丑妝、打鬧游街等粗俗方式取樂婚嫁當事雙方及其父母。
7. 嚴禁污染環(huán)境。不得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不得燃放煙花鞭炮,婚禮后由舉辦方主動及時清除垃圾。
二、倡導喪事簡辦,摒棄陳規(guī)陋習
倡導使用鮮花代替花圈吊唁;倡導生態(tài)安葬;倡導節(jié)儉文明辦喪事;倡導農村建立集中安葬公益墓地。
嚴禁鋪張浪費。操辦時間不得超過3天,不得搭臺唱戲、舞龍耍獅,葬禮車隊規(guī)模不得超過8輛,不得串街漫游,宴席標準(含煙酒)不超過400元/桌。
嚴禁封建迷信活動。
嚴禁污染環(huán)境。不得燃放煙花鞭炮,不得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葬禮結束后,舉辦方要主動清理辦事場所遺留的垃圾。清明、春節(jié)期間的祭祀活動,不準燃放煙花鞭炮。
嚴禁亂設喪事場所?h城規(guī)劃區(qū)居民必須到縣殯儀館操辦;農村居民喪事搭棚設拱不得影響交通安全,充氣拱門不得超過1個。不準使用高音喇叭干擾居民正常生活。
嚴禁借機斂財。親戚以外非國家公職人員收送禮金(禮品價值)不得超過100元,親戚以外人員是國家公職人員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送禮金和禮品。參與喪事禮儀的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事主和親屬索要香煙、禮品及現(xiàn)金。
嚴禁亂埋亂葬。不得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qū)和文物保護區(qū)、水庫、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qū)、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亂埋亂葬。不得修活人墓、家庭墓和豪華墓,土葬單人墓地占地面積不超過4平方米、雙人墓地不超過6平方米;安葬兩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不超過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不超過2平方米;墓碑出土高程不超過1.2米。
三、其他事禁辦,樹立良好風尚
嚴禁以喬遷新居、商鋪開業(yè)、參軍、升學、做壽等名義舉辦人情宴;嚴禁以任何方式邀請親戚以外人員參加小孩出生、周歲和做壽等人情宴或收受禮金和貴重禮品。
四、堅持報告?zhèn)浒?/p>
國家公職人員、黨員、村(社區(qū))工作人員操辦婚禮須在婚禮前10個工作日向本級或本單位紀檢監(jiān)察組織報告,說明操辦時間、地點、邀請人數(shù)及范圍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并于事后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喪事的,應于事后10個工作日內向本級或本單位紀檢監(jiān)察組織報告實際情況。屬副科級以上(含)干部的,應向縣紀委報告。
五、堅決嚴肅問責
國家公職人員、黨員、村(社區(qū))工作人員違反本規(guī)定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規(guī)收受的禮金禮品,一律收繳。對單位年度內發(fā)生2次以上(含)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嚴重影響的,依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予以問責,并取消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評先評優(yōu)資格。
六、對響應本規(guī)定倡導性條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各部門應當制訂形式多樣的激勵政策予以鼓勵。
七、各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各單位根據(jù)本規(guī)定制訂本單位具體實施細則。各建制村(社區(qū))應參照本規(guī)定結合各自實際制訂相應的村(社區(qū))規(guī)民約。
本規(guī)定由縣紀委、監(jiān)委負責解釋,適用于全縣所有國家公職人員、黨員、村(社區(qū))工作人員。
岳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印發(f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