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三公經(jīng)費決算說明
公務接待費:2014-招待費53.45萬元,2015-招待費30.10萬,招待費減少23.35萬元。主要減少原因是由于醫(yī)院加強管理和控制從而使招待費下降。
公務用車費:201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共計8.23萬元,其中油料費3.36萬元、過橋過路費0.7萬元、保險費0.7萬元、維修費、3.47萬元。2015-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共計7.56萬元。其中油料費4萬元、過橋過路、0.29萬元、保險費0.8萬元、維修費2.47萬元。對比2015-比201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0.67萬元,是由于2015-公車維修減少。
本-度無公務車購置,2015-度單位實有公車一臺(斯柯達昊銳)。
岳陽縣2015-度岳陽縣人民醫(yī)院“三公”經(jīng)費決算情況表 | |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本-決算數(shù) |
合 計 | 37.66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0 |
2、公務接待費 | 30.1 |
3、公務用車費 | 7.56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7.56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jīng)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