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文件要求,特公布2022年我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我局按照《條例》規(guī)定,立足安全生產監(jiān)管、應急管理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職能,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促進依法行政、服務科學發(fā)展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穩(wěn)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照政府信息公開要點,切實強化組織領導,深化信息公開內容,完善信息考核制度,優(yōu)化政府網(wǎng)站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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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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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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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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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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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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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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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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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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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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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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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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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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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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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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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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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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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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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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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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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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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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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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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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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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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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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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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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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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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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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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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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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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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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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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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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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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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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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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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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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進展,同時存在著有待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是信息公開及時性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有待充實;
三是網(wǎng)上服務功能有待完善。
針對以上問題,我局2023年將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
(一)加快政務信息更新速度。進一步縮短政府信息公開發(fā)布時間,增強公開信息的時效性,提高信息更新頻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
(二)完善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和內容進行補充完善,拓展政務信息公開形式,健全信息上報、審核制度,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三)提高信息編制水平。進一步學習業(yè)務知識,提高信息報送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更新上傳信息,做到公開信息全面、準確、及時。
(四)推進“互聯(lián)網(wǎng)+監(jiān)督”工作。及時將應急管理行政執(zhí)法、不良記錄、救災資金發(fā)放、重大安全隱患信息在網(wǎng)上公布。
(五)加強預警信息發(fā)布。關注天氣變化,及時向社會發(fā)布雨情、汛情、旱情、低溫冰凍天氣情況等災害信息,公開地質災害點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