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我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編寫。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
(一)概述
2021年,我中心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縣關于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繼續(xù)執(zhí)行《條例》和相關規(guī)定,堅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開,不斷增強鐵山“兩!惫ぷ魍该鞫龋U先嗣袢罕姷闹闄、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1.加強領導,統(tǒng)籌安排部署各項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縣鐵山水資源保護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了專人負責,并進一步完善了政務公開各項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持續(xù)良好開展。堅持考核評估,強化監(jiān)督,健全完善監(jiān)督機制,使我中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化、制度化。
2.落實責任,推動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明確了各股室、大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職責,明確專職人員進行信息公開報送,進一步明確政務公開責任追究辦法,完善保密審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
3.突出重點,加強鐵山庫區(qū)“兩!毕嚓P政策公開。我中心通過岳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府信息發(fā)布專欄、各級宣傳媒體等方式,公開鐵山庫區(qū)飲用水源保護設施建設、惠民政策等相關情況,以多種形式確保人民群眾權益不受損害。我中心不斷創(chuàng)新公開載體,通過公示欄、短信群發(fā)、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將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群眾延伸,為公眾就近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21年1月至今,我中心先后在岳陽縣政府門戶網(wǎng)、紅網(wǎng)手機報、紅星云、岳陽縣工作等媒體發(fā)布信息36條,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好評。截至目前,我中心接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條。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2021年1月至今,我中心繼續(xù)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義務,不斷完善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程序。截至目前,我中心未接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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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法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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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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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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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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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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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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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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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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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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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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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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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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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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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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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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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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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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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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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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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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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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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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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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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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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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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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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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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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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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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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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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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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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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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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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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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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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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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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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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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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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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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上級的要求和公眾的期望,還存在一些不足的問題,主要是主動公開的內容還需進一步規(guī)范,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在以后工作中,我中心將繼續(xù)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深化主動公開內容,加強鐵山庫區(qū)“兩保”工作解讀,創(chuàng)新信息公開渠道,優(yōu)化信息公開服務,強化信息公開指導,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