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為保障公民對漁政局工作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參與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guī)定和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我們按照局統(tǒng)一部署,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完善了機關政務公開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考核辦法,規(guī)范了政務信息發(fā)布的程序,做到了責任、任務、措施的有效落實。
同時,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建立考評機制,進一步推動了各項權力的規(guī)范、公開、透明、高效運行。在縣政府門戶網(wǎng)上主動公開信息,進一步加強了與群眾之間的溝通,拉近了和市民的距離,在群眾中樹立了良好形象。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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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10 |
2 |
1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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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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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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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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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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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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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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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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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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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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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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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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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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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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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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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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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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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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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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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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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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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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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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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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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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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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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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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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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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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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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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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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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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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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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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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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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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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井然有序,但與上級部門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改進措施:一是扎實推進聯(lián)絡員機制。二是提高政策把握和回應引導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公開的全面性。三是強化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建設。規(guī)范工作程序,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使政務公開工作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