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根據(jù)控高保低的要求,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為不低于150元(即單位和職工最底-繳存額分別為75元),不高于2736元(即單位和職工最高-繳存額分別為1368元)。繳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另根據(jù)上級監(jiān)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中央、省屬直管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額可參照長沙市公布的-最高繳存標準(單位和職工最高-繳存額分別為2018元,合計-繳存額不得超過4036元∕-)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