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縣建字〔2024〕11號C1類 同意公開
陳征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在城區(qū)道路安全島上建遮雨遮陽棚的提案》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根據縣城發(fā)展實際,在安全島上設置遮陽遮雨棚需具備一定的條件,一是遮陽棚的安裝位置要確保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頂棚的遮蔽范圍,不得影響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等設施的觀察視野。二是遮陽棚的安裝不得影響道路基礎設施正常的使用功能。目前岳陽縣中心城區(qū)仍有很多道路存在寬度不足,未設置非機動車道、無機非隔離設施的情況,如在此類道路路口設置遮陽棚,可能會影響機動車的正常通行。
同時,根據職責職能分工,縣城管局負責人行道路路面的維修維護,縣住建局負責市政道路上的維修維護。針對委員提出的可在城區(qū)主干道東方路、天鵝路、長風路、興榮路等十字路口安全島進行部分試點的問題,縣住建局將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配合縣城管局做好相關工作,不斷提高城市道路的精細化管理水平,為廣大市民創(chuàng)造安全、舒適、順暢的出行環(huán)境。
感謝您對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岳陽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6月13日
承辦負責人:喻紅
承辦人及聯(lián)系電話:侯榮斌 0730-7636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