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鎮(zhèn)住戶
城鎮(zhèn)家庭人口 指居住在一起,經濟上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凡計算為家庭人口的成員其全部收支都包括在本家庭中。
城鎮(zhèn)就業(yè)面 指就業(yè)人口占家庭人口的百分比。
城鎮(zhèn)就業(yè)者負擔人數 指家庭人口與就業(yè)人口之比。
城鎮(zhèn)家庭總收入 指家庭成員得到的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之和,不包括出售財物收入和借貸收入。
城鎮(zhèn)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 指家庭成員得到可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其他非義務性支出以及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以及記賬補貼后的收入。計算公式為:
城鎮(zhèn)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交納個人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記賬補貼
城鎮(zhèn)家庭總支出 指家庭除借貸支出以外的全部實際支出。包括現金消費支出、財產性支出、轉移性支出、社會保障支出、購房與建房支出。
城鎮(zhèn)家庭現金消費支出 指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現金支出,包括食品、衣著、居住、家庭設備及用品、交通通信、文教娛樂、醫(yī)療保健、其他等八大類支出。
城鎮(zhèn)家庭服務性消費支出 指家庭用于支付社會提供的各種文化和生活方面的非商品性服務費用。
城鎮(zhèn)家庭收入分組方法 是將所有調查戶按戶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低到高排隊,按10%、10%、20%、20%、20%、10%、10%的比例依次分成:最低收入戶、較低收入戶、中等偏下收入戶、中等收入戶、中等偏上收入戶、較高收入戶、最高收入戶等七組。總體中最低5%的戶為困難戶。
恩格爾系數 指食品支出在現金消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二、農村住戶
農村住戶 指農村常住戶。農村常住戶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xiāng)鎮(zhèn)(不包括城關鎮(zhèn))行政管理區(qū)域內的住戶,以及長期居住在城關鎮(zhèn)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農村住戶。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戶也包括在本地農村常住戶范圍內;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農村住戶范圍內。
常住人口 指全年經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個月以上,而且經濟和生活與本戶連成一體的人口。外出從業(yè)人員在外居住時間雖然在6個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帶回家中,經濟與本戶連為一體,仍視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戶連成一體的國家職工、退休人員也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現役軍人、中專及以上(走讀生除外)的在校學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親、看病等)且已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與居住場所的外出從業(yè)人員,不算家庭常住人口。家庭常住人口主要作為計算農村住戶平均每人收入、消費和積累水平及分析家庭人口狀況的依據。
整、半勞動力 整勞動力指男子18周歲到50周歲,女子18周歲到45周歲;半勞動力指男子16周歲到17周歲,51周歲到60周歲;女子16周歲到17周歲,46周歲到55周歲,同時具有勞動能力的人。雖然在勞動年齡之內,但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不應算為勞動力;超過勞動年齡,但能經常參加勞動,計入半勞動力數內。常住人口中的職工,若這些職工為勞動力,就包括在本戶的整半勞動力中。
總收入 指調查期內農村住戶和住戶成員從各種來源渠道得到的收入總和。按收入的性質劃分為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
工資性收入 指農村住戶成員受雇于單位或個人,靠出賣勞動而獲得的收入。
家庭經營收入 指農村住戶以家庭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生產籌劃和管理而獲得的收入。農村住戶家庭經營活動按行業(yè)劃分為農業(yè)、林業(yè)、牧業(yè)、漁業(yè)、工業(yè)、建筑業(yè)、交通運輸業(yè)郵電業(yè)、批發(fā)和零售貿易餐飲業(yè)、社會服務業(yè)、文教衛(wèi)生業(yè)和其他家庭經營。
財產性收入 指金融資產或有形非生產性資產的所有者向其他機構單位提供資金或將有形非生產性資產供其支配,作為回報而從中獲得的收入。
轉移性收入 指農村住戶和住戶成員無須付出任何對應物而獲得的貨物、服務、資金或資產所有權等,不包括無償提供的用于固定資本形成的資金。一般情況下,指農村住戶在二次分配中的所有收入。
現金收入 指農村住戶和住戶成員在調查期內得到以現金形態(tài)表現的收入。按來源分成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現金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 指農村住戶當年從各個來源得到的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所發(fā)生的費用后的收入總和。計算方法: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總收入-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稅費支出-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贈送農村內部親友
純收入主要用于再生產投入和當年生活消費支出,也可用于儲蓄和各種非義務性支出。“農民人均純收入”是按人口平均的純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個地區(qū)農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總支出 指農村住戶用于生產、生活和再分配的全部支出。包括家庭經營費用支出、購置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稅費支出、消費支出、財產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